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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可以带宠物吗?故宫可以带导盲犬吗?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3-06-16

  故宫博物院参观须知

  为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真实完整地保护并负责任地传承弘扬故宫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维护故宫良好的参观秩序,确保故宫古建、文物和观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须知,敬请观众朋友知悉:

  (一)订票、检票须知

  故宫博物院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门票(大门票和钟表馆、珍宝馆及展览预约)业务,为确保您顺利入院参观,避免经济损失,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故宫博物院”小程序预约门票及展览。

  1、故宫博物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广大观众提前安排好参观时间。

  2、故宫博物院不售当日票,所有观众 (含享受优惠政策的观众及陪护人)须实名预约参观,年票观众须至少提前一日登记参观。

  3、中国内地观众请使用身份证,非中国内地观众请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订票、检票,同一证件每个参观日仅能预约一张门票。

  4、观众务必携带预约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原件由午门(故宫南门)检票入院。

  5、门票 (大门票和钟表馆、珍宝馆及展览预约),应于参观前7日20:00开始预约,限参观当日使用有效。门票一经检票,不予退票。

  6、未使用的门票(大门票和钟表馆、珍宝馆及展览预约)可于参观前一日24:00前通过原订票渠道退票,不计爽约;参观当日20:00前仍可退票,但计1次爽约;参观当日20:00后不可退票退款,且计1次爽约。年票观众已登记但未检票的大门票可于参观当日20:00前通过原订单渠道取消,不计爽约。

  7、部分展览须预约,以预约页面信息为准。预约政策可能会因开放管理要求临时调整,敬请谅解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如需退订,请于参观前一日24:00前通过原订票渠道退订,不计爽约。逾期未退订,计1次爽约。

  8、每人每日最多计1次爽约,180日内累计爽约3次,从第3次爽约的次日起,60日内将无法预约故宫博物院门票及展览。

  9、门票退款将在退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付款账户,请注意查收。如未收到退款,请致电客服查询。

  10、如需发票,请于预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预约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原件到端门广场西侧观众服务中心票务窗口办理或致电客服咨询。

  11、端门广场西侧观众服务中心票务窗口,钟表馆、珍宝馆“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时间:

  旺季 (4月1日-10月31日) 08:30-16:10

  淡季 (11月1日-3月31日) 08:30-15:40

  12、客服电话: 400-950-1925

  工作时间: 08:00-20:00(全年无休)

  (二)安检须知

  1、为保证古建、文物和观众的安全,建立良好的参观秩序,入院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物品详见《故宫博物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安检发现的管制物品,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目录中其他禁止携带物品,观众应按照故宫博物院管理规定自行处理,符合存包标准的可寄存。无法处理的,院方将协助办理退票手续。

  2、酗酒者、衣容不整者以及无监护人陪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谢绝入院。

  附:《故宫博物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类别

 

序号

 

名称

 

枪支等武器(含主要零部件)

 

1

 

军用枪、公务用枪,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

 

2

 

民用枪,如气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

 

3

 

其他枪支,如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境外枪支以及各类非法制造的枪支。

 

4

 

其他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并可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

 

5

 

本类别下物品的仿真品。

 

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

 

1

 

管制刀具,如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和其他管制刀具(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

 

2

 

军警械具,如警棍、警用电击器、军用或警用的匕首、手铐、拇指铐、脚镣、催泪喷射器。

 

3

 

锐器、钝器,如菜刀、砍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螺丝刀等工具、农具,矛、剑、戟等。

 

4

 

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如防卫器、弓、弩、射钉枪、飞镖、弹弓等。

 

5

 

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

 

1

 

弹药,如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子弹(铅弹、空包弹、教练弹)。

 

2

 

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引信、起爆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

 

3

 

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黄烟、礼花弹、射钉弹、发令弹。

 

4

 

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置(物质)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

 

5

 

本类别下物品的仿真品。

 

危险物品

 

1

 

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含酒精的饮品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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