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被老师打伤女孩头部水肿有感染风险 家属:希望追责所有相关人员
9月7日中午,湖南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中将9岁女学生颅骨打伤一事引发全网关注。
9月8日下午16时许,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受伤女孩的一名家属,该家属向记者表示:“今天医院告知孩子目前头部受伤处有水肿,有进一步感染和发烧的风险,情况复杂,还没有稳定下来,孩子目前不太愿意说话。”
家属:希望对相关人员追责到底
针对目前各部门的介入情况,该家属向正观新闻记者表示:“我认为介入还不够彻底,目前只停职了学校的(党总支)书记和涉事老师,我们正在整理与这件事的所有相关人员信息,据我们了解,事发后孩子的班主任让班上的其他学生‘封口’;学校的其他相关人员在事发后既没有来过医院,也没有联系我们表示任何歉意,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家属提供的聊天记录
事发后,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已对涉事教师作出停职处理;同日,岳麓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教师宋某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
据央广网报道,受伤女孩的家属事发后前往梅溪湖小学沟通得知,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家属对此表示不能理解。家属对正观新闻记者表示:“此外,当天晚上派出所过去学校调查的时候说教室血迹已经被清理了,结合监控一事,我们认为校方有销毁证据的嫌疑。”
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有网友也表达了相关质疑:“对校方人员责任追究到底了吗?”“监控是否存在被删除的情况?”针对此事相关人员的处理进度,正观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岳麓区教育局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解读:追责相关人员的诉求在法律上合理
该家属还对正观新闻记者透露:“目前我们正在联系律师,希望通过法律对相关人员追责到底。”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如果后续该学生伤情鉴定为重伤则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鉴定不能构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学生的伤情被认定为轻伤或重伤,那么学校和涉事教师可能需要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学生家长的误工费等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学生的伤情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付建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对于家属提出的追责相关人员的诉求,付建表示:“家属想要追究一切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校方其他的相关人员在内,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如果校方其他相关人员在学校管理中存在疏忽、失职等问题,也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学校的党总支书记、班主任等人员在事件中存在过错,也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