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家暴日”是什么时候?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家暴对孩子有哪些影响?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我国《反家暴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宣示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那么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为,对孩子会产生什么影响?遇到家暴,该如何说“不”。
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民法典》第1042条第3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里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暴力不局限上述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届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情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家庭暴力给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有哪些
1、家庭暴力会令孩子造成叠加性心理创伤
大部分人关注的家庭暴力是身体暴力,另一类伤害性很大的暴力却被长期忽视,那就是精神暴力,也可以叫做“软暴力”。
最常见的精神暴力是言语上的辱骂、贬低、恐吓,这看似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更容易对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而且很多父母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暴力。
在这种成长环境中,孩子很容易出现自卑、自我否定、敏感多疑的不良性格,从而导致抑郁症和偏执型人格。
如果从创伤的角度来看,对于还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青少年儿童而言,家庭暴力是他们无法逃避、必须长期承受的,这会导致复杂性创伤后应激障碍(C-PTSD)。
2、孩子容易出现学习障碍和品行障碍
很多父母吵架、或大打出手时,完全没有意识到对孩子的心理冲击。
孩子害怕地哭泣,或者尝试劝架,父母却怒吼一声,“大人的事你别管,回房间做作业去!”
不少父母辅导孩子学习时过于严厉、急躁,不光采取语言暴力,急起来了甚至会动手。
无论是目睹家暴,还是被暴力对待,如果孩子总是在焦虑、恐惧、难过时学习,就很容易将学习情境、学习行为与负性情绪结合,学习效率下降,形成学习障碍。
有的孩子遭受了父母的暴力对待后,还可能出现品德、行为问题,在学校欺负弱小,用暴力解决问题。这背后有父母教育不当、孩子三观走偏的原因,也有他们宣泄负性情绪的因素。
如果继续得不到矫正和积极引导,这类孩子成年后很容易发展为人格障碍患者,丧失自我反省能力和同理心,行为越来越出格、走极端,甚至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拨打110报警求助。也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求助。报警求助的,保留报警回执,必要时可申请民警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2)及时就医或鉴定伤情。妥善保留诊疗记录、病例资料等,或到伤情鉴定机构开展鉴定,保留鉴定证明。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