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静代表:像构建“操作系统”一样建设大学治理体系
科技日报记者 王延斌
“我国现行的大学管理体系形成于新中国成立后的高校院系调整时期,巩固、发展于计划经济时代,计划管理、行政权力主导是其主要特点,管理过程缺乏灵活性,各方参与性不强;许多学校软环境建设特别是在治理架构、人事制度、人才培养机制、科研体制、资源约束上受到的制约日益增强,如果不全面深化改革,在发展模式上有所突破,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将很难再有新的全面提升。”
这是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主席、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代表的观察。面对新时代,她认为,我们要坚持“守正创新”,通过构建中国特色“面向未来”的中国大学操作系统,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所谓治理体系,就是参与和实施治理的全部要素、手段、方式和环境、条件的总和。刘晓静代表认为,从形态上看,大学治理体系更应该像一个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大学操作系统”。这里借用了计算机操作系统的概念,但大学操作系统既是一个平台,又是大学运行活动的具体表现,它不仅是个软件系统,还是一定规模系统结构下的人、财、物的有机集合,也是大学系统的内核与基石。
刘晓静代表表示,治理体系,首先包含制度,甚至主要的部分就是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密切联系学校实际,对制度进行“废、改、立、释”,最终形成符合教育规律和时代要求的,富有中国特色、高校各自特点的制度体系,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学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以制度为根本,以治理为核心,完善治理结构、深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等,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到内涵式发展的根本性转变。
目前部分高校过度依赖“上位法”,忽视了“以人为本”的要求,工作逻辑不够完整。为此,刘晓静代表建议,要充分考虑“治理”多元参与主体多向度的相互影响,把制度的制备变成审视工作环节、顺畅运行渠道的过程,通过对制度执行过程不断进行场景化模拟,增强、改善用户的体验度。即:制度体系建设要实现遵循“上位法”与“以人为本”结合。
大学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文化涵养等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漫长的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的意见特别是“关键少数”的理念、意志和作风特点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她建议要通过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主体、“关键少数”与多数意志的动态平衡。
大学治理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可以也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刘晓静代表建议,要厘清权限。通过制度细化,使系统每一人都明确自己对谁负责,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最大限度减少决策行为,提高系统运行速率;简化程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多从被服务对象的视角设计流程,把办事环节减少到极致,强化场景感、体验度;同时,信息要实时。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支持下,“互联网+大学治理”将是工作捷径,大数据分析将成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