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引关注,中消协提醒: “消”字号产品不能当药用!
科技日报记者 崔爽
近期,“大头娃娃”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一位给孩子买了“嗳婴树”品牌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的家长,在给宝宝使用两个月后,仅仅5个月大的宝宝变成了22斤的“大头娃娃”,出现“发育迟缓、多毛、脸肿大”等症状。
事后,福建省漳州市成立了事件处置工作组,经第三方机构检测,确认涉事产品“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含有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企业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事件引发社会震动,也暴露了“消”字号产品的乱象问题。
各类字号,傻傻分不清?
【“消”字号】
据中消协介绍,“消”字号,是指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消”字号产品不具备任何治疗效果,主要作用是杀菌,属于卫生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
“消”字号产品的审批相对容易,检测指标主要是杀菌作用,企业无须标出产品所有成分。
本次事件涉及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就是“消”字号产品。
【“妆”字号】
“妆”字号,是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妆品的批准字号。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其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械”字号】
“械”字号,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字号。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风险程度低)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具有中度风险)、第三类(具有较高风险)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药”字号】
“药”字号,即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国药准”字号。
药品指的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其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化学药品使用的字母为“H”,中药使用的字母为“Z”等。
只有经过药物临床试验,确保安全有效的药品才有机会获得此批准文号并进行生产和销售。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查询化妆品、医疗器械以及药品的有关注册和备案信息。
“消”字号乱象频发
中消协表示,“消”字号一直存在各种乱象。
首先是生产过程中的违法添加。
虽然国家规定“消”字号产品不允许添加激素、抗生素、抗过敏药物等物质,但仍有许多企业为了凸显产品“效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添加,无视消费者安全权。
本次“大头娃娃”事件只是“消”字号产品乱象的冰山一角。近年来,有关宝宝霜类产品违法添加激素问题屡有发生。如,2017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两家母婴用品店销售的“云南七草滇紫草7效修复膏”等19个产品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其中5款产品含有违法添加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这5款产品的许可证号均为“消”字号。
又如,2019年315期间,《中国消费者报》在网上选购了8款热销的宝宝湿疹霜送至测评机构SGS检测,结果显示,只有2款未检测出激素。有4款明确检测出激素和含量;2款检测到激素,但无法检测具体含量。
二是广告宣传存在误导。《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也就是说,“消”字号产品不得宣称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也不应使用令人误以为有治疗效果的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