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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建议:对符合要求的育种项目应给予长期稳定支持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1-03-06

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

“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世界”。春秋末年,吴越争霸期间,越王勾践把煮熟的种子贡给吴国,吴国种上越国的假种子后,第二年颗粒无收,军粮供给无望,遭遇大败。上世纪50年代,当美国大豆产业被孢囊线虫病侵袭时,科学家基于我国北京小黑豆的独特抗病基因,。这是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尚勋武在讲述核心种质资源价值时举出的例子。

尚勋武指出,在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基因挖掘利用上,要充分利用立法和政策工具鼓励种业发展,同时保护种质资源公共产品特点,不能任由国际种业资本大鳄垄断、注册,导致原产地反而不能利用的情况发生。

针对种业问题,今年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深化我国种业“放管服”改革的提案》。

提案指出,我国种业科研创新环境亟待改进。具体来说,种业对创新回报预期较低,种业科技投入机制仍处于模糊地带,科研机构与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的定位不够明确,研发激励没有真正落地,作物新品种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大,同时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严重挫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同时,科研投入效率不高,各科研单位之间缺乏相互合作,存在重复投入、浪费严重等现象。

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结果统计,在湖北、湖南等6个省份375个县,71.8%的粮食作物地方品种丢失,其中不乏抗病、耐瘠薄的特性品种,种质资源一旦丢失,便很难恢复。而育种项目多是短期支持,每年都要申请项目,如果项目资金支持不连贯,种质资源便容易丢失。

提案建议, 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一是依托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具有我国特色、优势互补的创新研发体系,重点关注育种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对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确保项目“开花结果”,并推动科研经费的分配权、使用权、评价权“三权分置”,形成跨部门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科企紧密合作、收益按比例分享的商业化种业科研体制,建立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联合攻关机制,优化育种科研投入分配,提升育种资本投入产出效率。三是完善种业信用监管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建立涉及种子侵权、种子使用纠纷的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参与监督。

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3月5日“部长通道”上表示,要管好种子市场,保护知识产权。提案也建议,一要尽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争取上升为全国人大立法,明确在市场上禁售侵权种子的收获物。二是实施植物新品种权事先审查机制,借助种质资源DNA指纹图谱对植物新品种权授予工作进行事先筛查,缩短DUS测试周期,提升品种审定效率。三是建立全国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对我国现有的种质资源进行生物学分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并将全国种质资源大数据对公众开放,增强全民种质资源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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