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7月至12月进行换届选举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1-05-27
科技日报讯(记者陈曦)5月26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具体说明。
据介绍,天津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21年7月至12月进行。11月1日为代表选举日,以此日作为年满18周岁选民的计算时间。11月1日至5日进行投票选举,同步选出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决定》提出,天津市各区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重新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各乡镇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重新确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决定》提出,天津市下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按以下原则确定:人口100万及以下的,为35人;人口超过100万的,为45人。
《决定》还提出,代表选举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设立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对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区、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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