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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片竟当口罩卖!云南临沧一男子疫情期间诈骗获刑6年罚金5万元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0-03-14

科技日报记者 赵汉斌 通讯员 董桂玲

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3月13日,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当地首例利用网络发布口罩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案,以诈骗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凯有期徒刑六年。

薯片竟当口罩卖!云南临沧一男子疫情期间诈骗获刑6年罚金5万元

今年2月,在云南省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李某凯看到人们急需购买口罩,从中窥出了行骗搞钱的“商机”。他利用公众的急切心理,从网上下载口罩出厂检测报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图片、视频发到微信群,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当地社区微信群内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先后有三名被害人上当受骗。

2月9日至11日期间,被害人张某龙在当地社区微信群内看到李某凯发布的口罩销售信息后,通过微信与其联系购买口罩,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其支付口罩款共13600元。2月12日到15日期间,李某凯骗财心切,连自己的微信好友李某明也不放过。被害人李某明通过微信转账,预付口罩款15910元,被李某凯收入囊中。2月16日、17日期间,被害人张某月看到上述售卖口罩的信息后,添加微信号与李某凯取得联系,用微信、支付宝向其转账12.1万元;因张某月多次催李某凯发货,李某凯竟异想天开网购薯片,请快递公司封装后寄送至张某月处。张某月查询追踪快递单号,发现物品种类不符,与李某凯协商未果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临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考虑李某凯具有自首情节,以及该案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财物,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凯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限被告人李某凯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被害人张某龙、张某月、李某明退赔被骗资金共计150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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