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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贩为逃避刑罚6年生4娃 在怀孕及哺乳期间也照样吸毒

来源:实事新闻头条 编辑:李丽 时间:2023-10-31

  女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余年,却不停地以怀孕生子及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身份作为逃避刑罚的“挡箭牌”,且在怀孕及哺乳期间也照样吸毒。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引导民政部门妥善解决罪犯冉某两名未成年子女的跨省安置问题,并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将一直以生育、抚养孩子为由逃避刑罚执行的冉某成功收监,既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权威,也充分彰显了检察温度。

重刑犯为何迟迟未被收监

  “冉某是一名重刑犯,明明符合收监条件,为什么多年来还没有被收监执行?”今年6月,即墨区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在押人员进行对比、分析时,注意到这一案件线索。带着疑问,办案检察官对冉某的刑罚判决和执行文书档案、社会关系、收监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

  经了解,冉某系重庆人,2009年来到青岛,染上了毒瘾,是一名有着十几年吸毒史的“瘾君子”。在2014年至2020年间,冉某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以三次行政处罚。在此期间,没有经济来源的冉某开始“以贩养吸”,分别在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第一次被免予刑事处罚,第二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第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与前罪未执行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冉某吸毒、贩毒,对社会危害极大。既然法院判决已生效,她为什么没有被及时收监执行?经了解,原来,这些年冉某陆续生下四个孩子:2012年,大女儿颜颜(化名)出生;接下来的六年时间里,冉某又陆续生下两个孩子;2020年,冉某生下小儿子天天(化名)。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在出生后都被交给孩子生父照顾,大女儿和小儿子则一直跟随冉某生活。也正因为冉某这几年在不停地怀孕生子,且要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所以她一直没有被及时羁押。

  2021年,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涉毒案件时,发现冉某还有四项犯罪事实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公安机关对冉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再次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即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在办案检察官对该案出庭支持公诉时,发现冉某第五次怀孕了。案件办理期间,冉某因需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被采取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在此期间怀孕,但由于身体原因,庭审结束没多久,冉某就流产了。

  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冉某有期徒刑三年,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同时,法院认为冉某最小的孩子已3岁,冉某符合收监执行条件,遂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却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冉某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唯一抚养人,如果强行将冉某收监,孩子将无人照料。

母亲被收监,未成年子女怎么办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冉某已出生的四个孩子以及刚流产的第五胎的父亲都是不同的人,且即便在怀孕、哺乳期间冉某也照样吸毒。冉某吸毒成瘾,且多次贩卖毒品,社会危险性极高,如果任由她长期滞留社会,很可能会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尽快完成对冉某的收监执行。

  强行收监,会导致冉某的两个孩子成为“事实孤儿”,孩子的抚养问题如何解决?为此,办案检察官及时将该案线索反馈到未检部门,实行“执检+未检”一体履职。此外,该院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共商解决孩子的安置问题。

  经调查,冉某大女儿颜颜的生父五年前已经去世,小儿子天天的生父也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目前正在监狱服刑,没有监护能力。冉某在重庆的老家只有老父亲和弟弟两人,冉某吸毒后与家人关系破裂,双方已十多年没有联系。冉某的父亲无经济收入,生活难以自理,冉某的弟弟常年在外打工,两人都表示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抚养两个孩子。颜颜和天天的其他亲属也均表示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为尽快解决孩子的监护问题,即墨区检察院再次组织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在听取了冉某及孩子的户籍、亲人居住地等相关情况介绍后,民政部门认为交由重庆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且方便日后冉某的亲人照看孩子,申领相关补助。

  由于跨省安置儿童大大增加了办案难度,即墨区检察院及时向青岛市检察院汇报,在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与指导下,决定建议由即墨区民政局牵头逐级汇报孩子的安置问题。最终,民政部指定由重庆市儿童福利机构抚养两个孩子,并为无户籍的天天在重庆办理落户。

跨省安置,孩子终于有了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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