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深改7件基本业务规则全部落地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新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新三板全面深改的“政策大礼包”步履不停。1月19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统称公开发行格式准则);随后,全国股转公司正式落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简称《公开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3件业务规则。
这3件业务规则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的第三批深改细则,包含《公开发行规则》的1件基本业务规则和2件业务细则,至此,本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7件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发布实施。
证监会表示,本次公开发行格式准则,主要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提出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的总体要求,明确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公开发行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和章节设置要求,要求发行人重点披露业务与技术、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和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信息;三是规定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制作和报送要求,并列明申请文件目录。
国泰君安成长企业融资部负责人1月19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开发行格式准则方便了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准备申报文件,并对相关信披进行了专项规范和要求,为精选层保驾护航,严格新三板公开发行的信披要求,加强信披监管和规范,提高信披质量,提升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质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公开发行格式准则中,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该条规定是把申请精选层的财务报表标准向A股上市公司IPO看齐。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公开发行规则》借鉴了注册制理念,针对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中的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审议程序、申报受理、发行审查、发行承销、进入精选层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和各方责任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开源证券投资银行部团队负责人程昌森1月19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挂牌企业通过保荐制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一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挂牌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二是压实了中介机构的责任;三是进一步为投资者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的障碍,真正践行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打通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通道。
对于挂牌企业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需要履行的程序,国都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许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挂牌公司需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推荐,在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再提交申报材料,经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完成公开发行后,达到精选层准入条件的才能进入精选层。见习记者 刘伟杰